教育部校安中心樺加沙颱風第二號通報
教育部校安中心樺加沙颱風第二號通報114年9月21日17時30分
一、 中央氣象署於9月21日下午17時30分發布編號第18號強烈颱風「樺加沙」海上陸上颱風警報,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。
二、 請各級學校加強掌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(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),如戶外活動(包含登山、海邊觀潮觀浪、河域溯溪等活動)已在進行中或活動區域為颱風警戒區,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且進駐安全場所。如隊伍尚未出發,請暫時取消,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。
三、 颱風影響期間主要強降雨區為東部、東南部地區及東北部、高屏山區,留意容易有局部豪雨發生,沿海低窪與易淹水區須留意短延時強降雨導致積淹水災情。
四、 為因應大雨、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、土石流、坡地崩塌等災害,請位於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各級學校、館所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狀況,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、應變措施,位於警戒區內學校,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。並請協助運用各種管道持續宣(勸)導學生避免從事海、水域及山區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