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 

:::

教育部校安中心樺加沙颱風第一號通報

教育部校安中心樺加沙颱風第一號通報 1149210840

一、中央氣象署已於114年9月21日早上8時30分發布編號第18號 中度颱風「樺加沙」海上颱風警報,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。
二、颱風21日2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 17.8 度,東經 127.8 度,7級風暴風半徑200公里,目前位於鵝鑾鼻東南東方約1110公里的海面上,朝西北轉西北西方向移動。由於颱風未來來行經環境條件持續有利發展,預測強度將持續增強、暴風半徑亦將逐漸擴大,預計近臺時強度可達中颱上限至強烈颱風。請各級學校(含館所)先行做好各項防颱整備。
三、颱風暴風圈影響之區域需注意強風豪雨影響,校園內室外懸掛物、招牌、圍籬及鷹架等應加強牢固,留意強風易造成路樹傾倒,陽臺盆景等應妥善放置,排水溝渠請加強清理。
四、請學校加強掌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(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),若隊伍活動區域為颱風警戒區,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,且進駐安全場所,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。通報路徑:首頁>表報作業>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。
五、請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(館所)若有發生災損情形,通報人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,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完成「樺加沙颱風」災損之校安通報作業,通報路徑:首頁 > 表報作業 > 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 > 其他重大災害-樺加沙颱風;請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、館所)按實際「受當次天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」且「需緊急給予協助」者,核實填報災損金額,務必確認是否有誤植情形(如:多填一位數、金額未詳估算等),以確保災損金額之正確性。
 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