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衛生福利部訂頒「青(少)年照顧者照顧支持服務計畫」一案,詳如說明
| 說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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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
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8日衛部顧字第1151961010號函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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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 |
本部前於115年3月24日以臺教學(一)字第1152801124號函,請各大專校院以學生事務處為單一窗口,運用篩檢指標及個案管理原則,提供輔導支持及資源轉介服務,以協助青(少)年照顧者,先予敘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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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 |
本案係衛生福利部訂頒旨揭服務計畫,並再次重申請主動發掘因照顧家屬而影響就學穩定的青(少)年照顧者,通報脆弱家庭服務,續由脆弱家庭社工人員、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到宅共訪,並提供長照支持服務,以保障青(少)年基本發展權益,落實「國家希望工程」之施政願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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